<pre id="91zbd"><track id="91zbd"></track></pre>

    <pre id="91zbd"><ruby id="91zbd"><ruby id="91zbd"></ruby></ruby></pre>

      <pre id="91zbd"><ruby id="91zbd"></ruby></pre>
      <address id="91zbd"></address><track id="91zbd"></track>

          分享到:
          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2-00141 主题分类: 综合政务\其他
          发文机关: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: 2022年12月08日
          标  题: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          发文字号: 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 发布日期: 2022年12月08日
          主 题 词:


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

         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          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


      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          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23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          一、元旦: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
          二、春节: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8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        三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

          四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        五、端午节: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25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        六、中秋节、国庆节: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10月7日(星期六)、10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         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

          2022年12月8日

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          直接免费观看的成年AV

            <pre id="91zbd"><track id="91zbd"></track></pre>

            <pre id="91zbd"><ruby id="91zbd"><ruby id="91zbd"></ruby></ruby></pre>

              <pre id="91zbd"><ruby id="91zbd"></ruby></pre>
              <address id="91zbd"></address><track id="91zbd"></track>